新浪财经讯 近日,金花股份(4.470, 0.00, 0.00%)(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陕证调查字202009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上述公告未提及信披违规具体事项,但紧接着5月31日下午公司发布《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经自查,在2019年度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存单质押的情况,期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发生额 27,777.00万元,存单质押6,800.00万元,合计34,5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有 16,772.00万元未归还(不含利息,包括尚未解除的存单质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8%。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 条和第13.4.2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6月 1 日停牌1天, 6月2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此前,金花股份已曾在4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0)、《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5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0-016)披露过相关情况。
对此,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表示,一般来说,市场主体被证监会调查后最终被处罚是大概率事件。如果该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最终被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且与该公司此前公告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初步暂定,部分在2020年4月30日前净买入金花股份的推定受损投资者或有望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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