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警方查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4人被刑拘29人遭劝返)
记者今日从云南普洱警方获悉:近日,澜沧县公安局糯福边境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开往边境一线的4辆私家车内查获准备偷越国(边)境的违法人员29人,抓获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4辆私家车驾驶员彭某、王某、洪某和李某,在澜沧县境内接应29名外省籍人员,收取高额运费后,欲将29人运送至边境线伺机偷渡出境。
目前,澜沧警方已对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29名准备偷越国(边)境的违法人员行政罚款后劝返。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2)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3)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4)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1)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2)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3)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4)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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